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仓储区迁建项目施工
内蒙古
项目编号: F1500001304j23188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仓储区迁建项目(蒙昆烟草储备库) 已经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 项目代码: 2204-150104-89-01-630006 ),招标人为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仓储区迁建项目(蒙昆烟草储备库)施工。
2.2 项目地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胜村兴盛物流园区 。
2.3 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722 03.01平方米,建筑物包括烟叶醇化库,综合楼,叉车库及废品中转站,货车停车棚,卸货雨棚,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排灌站,门卫室。
配套建设暖通、通风空调、给排水、锅炉等公用动力设施及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
配套建设弱电及信息化系统。
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等室外工程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额: 29132 . 31794 万元;
2.6 招标范围 :包括烟叶醇化库,综合楼,叉车库及废品中转站,货车停车棚,卸货雨棚,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排灌站,门卫室;配套建设暖通、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公用动力设施及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配套建设弱电及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等室外工程。 具体以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7 总工期:8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7 月 1 2日。
备注: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最终工期以项目开、竣工报告为准。
服务结束日期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上级单位竣工验收批复,并且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之日止。
2.8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和烟草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投标人确保取得“青城杯”,争创“草原杯”、“鲁班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派驻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2 02 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10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3.6 派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同时提供 2 02 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10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3.7 派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同时提供 2 02 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10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3.8 派驻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人 ,同时提供 2 02 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10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3.9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2 不接受在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13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 016 ] 3 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 [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 址: http :// i dder/ 点击操作手册。
4.2 技术支持电话: 4 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01 月 04 日 00:00至202 4 年 01 月 10 日 23:59:59,逾期不再受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章节。
4.5 文件内容解释权说明
构成招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4.5.1 如有不明确或者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5.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5.3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4.5.4 按上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4.6 其他事项
4.6.1 投标文件须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
4.6.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有效期届满后仍有效的,须附主管部门延长证照有效期的相关文件。
4.6.3 投标人不得以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进行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提请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中标人。
4.6.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字体加粗部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4 年 01 月 24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 4 年 01 月 24 日 10:0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6.3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网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时间: 202 4 年 01 月 04 日 -202 4 年 01 月 10 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达尔登北路 1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 7 09 室
联 系 人:、刘君磊
电 话: 0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