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项目概况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庄市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DFLXMGL-2024-0102
项目名称: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90.0万元;其中A包:58.00万元; B包:83.00万元; C包:80.00万元;D包:51.00万元;E包:118.00万元;
最高限价: 390.0万元;其中A包:58.00万元; B包:83.00万元; C包:80.00万元;D包:51.00万元;E包:118.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万元) |
A |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A包(张汪镇、柴胡店镇、官桥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8.00 |
B |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B包(滨湖镇、大坞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3.00 |
C |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C包(姜屯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0 |
D |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D包(西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办事处)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1.00 |
E | 滕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监理采购E包(鲍沟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18.00 |
合同履行期限: 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和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完成各阶段工作,直至项目质保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须在本单位注册);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及“信用山东”网站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枣庄市网网上采购文件。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枣庄市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进行确认:(请以“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备注:系统平台注册、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中心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公告发布媒介:枣庄市网。
4、接收异议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 1)滕州市汇通排水有限公司;联系人:邱经理:联系方式:
( 2);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汇通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滕州市龙泉街道学院东路 2099号
联 系 人:邱经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翔宇国际 A座9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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