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山东
-泰安市
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安市财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 : TS-GC-20240104-01-01
2.2 项目名称: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3 建设地点:邱家店镇李家庄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邱家店镇李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广场砖铺装、沥青路面、路牙石、雨、污水、给水、中水综合管网、围墙、大门、照明系统、灌溉系统、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项目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874.40009 万元 。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 (credit.shandong.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公告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2 日
4.2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 ) 。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网服务指南 - 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网、泰安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财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大街 45 号
邮 编: 271000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虎山路 37-6 号泰山区检察院南邻 3 楼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 。
8.4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翔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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