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交界口小流域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涞水县交界口小流域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交界口小流域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涞水发改投资【2023】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水利站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水县水利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涞水县交界口小流域水毁修复工程(2)工程概况:修建浆砌石谷坊坝13道,混凝土路600米,排水沟958米,挡墙257米,修复水保林107公顷,经济林6.5公顷,对沟道淤积段进行清淤,清淤总长度1878米。(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6个月;质量要求:优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中的项目经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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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9 09:00 至 2024-01-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冲之大街127号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金艳 | 联系人: | 张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do?categoryid=101101&infoid=b85e70cf9e2fb6591c8bf9f93714653e&jypt=jy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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