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街道驻所公证调解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福建
-厦门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1]RQ[GK]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杏林街道驻所公证调解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开标时间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1-05,更正为:2024-01-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11 09:15:00,更正为:2024-01-23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11 09:15:00,更正为:2024-01-23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4(厦门市中心)。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7.2 评标标准商务项 2-5 : 根据投标人 2020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进行评价: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完整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 3 分。 说明:以提供的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业绩已经由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前述业绩资料应完整提供,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备注:序号 2-4 与序号 2-5 的业绩不重复得分。
更正为: 商务项 2-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服务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业主的好评及其有效证明文件的得 1 分,满分 3 分。有效证明文件指: ① 提供服务合同文本复印件; ② 业主好评意见(好评评价的范围指的是优或满意或好或同等评语或得分为 90 分及以上的分值);备注:序号 2-4 与序号 2-5 的业绩不重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不重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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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704室之三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惠
电话: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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