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
浙江
-宁波市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614.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379.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34.96平方米。项目由五栋租赁性住宅组成,地上12~18F,地下1F,地下停车数量约134辆;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项目四至东邻杨木碶河,南至丹桂路,西邻世纪大道,北至现状居住小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2427646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公告发布日近三月(2023年10月、11月、12月 )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99号海达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 杨运运、、梅洛、丁哲杰、毛旭君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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