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筑检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筑检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地质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一般公共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地质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7083.98平方米,其中地上348297.76平方米,地下28786.22平方米(含人防18964.54平方米),主要包括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学院楼、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学生宿舍、食堂等33栋单体建筑,校园内道路、广场、绿化、围墙、临时出入口以及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2.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外窗传热系数、热工缺陷、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建筑气密性、新风量、二氧化碳浓度、PM2.5浓度、室内噪声检测、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等规范规定全部内容和采光均匀度、采光系数、环境噪声、室内噪声检测、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现场检测、楼板撞击声隔声现场检测、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现场检测、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相关规范规定全部内容。二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测年报、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一标段: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节能检测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内应包括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相关检测项);二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未查询到视为没有)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投诉电话: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9:00至2024-01-3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办理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中国河北、石家庄市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地质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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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边辉颜 | 联系人: | 陆心泽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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