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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涉VOCs企业全面排查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

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4-01-11
招标公告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涉 VOCs企业全面排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 4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号: JSZC-320381-JXSH-C2024-0002

项目 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涉 VOCs企业全面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8万元 (含税)

最高限价: 48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 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 4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锁, “苏采云”系统使用新版CA数字证书,请未办理新版CA数字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更换。如因数字证书问题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地址和所需材料请见《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 202 4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 jsczt. 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网址: . xz. gov. 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 七、 <![endif]> 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苏东亚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苏北物流中心二期 12C-325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 99号

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 2. <![endif]>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沂市物流中心二期 12C-325室

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 3. <![endif]>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东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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