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大样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浦润财富中心至抗美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建始县大样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浦润财富中心至抗美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5:04 | 发布单位: | 项目开标时间:2024-02-01 | 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建始县大样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浦润财富中心至抗美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10000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4-00002
3、项目名称: 建始县大样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浦润财富中心至抗美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53.72445 (万元)
6、最高限价: 153.72445 (万元)
7、采购需求:
建始县大样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浦润财富中心至抗美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常规及专项检测内容:含浦润财富中心至老水泥厂段、老水泥厂至抗美桥段见证取样、施工原材料、地基承载力、压实度、马歇尔试验等质量检测。 其中专项检测费为 59.1195 万元,常规检测费用为94.60495 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所有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项目合同施工工期约 1095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关经营范围);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③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投标人在项目本地须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财务要求: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和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5)近五年承接过一项类似检测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 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投标将被拒绝。(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12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建始县建始大道人防大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建始县建始大道烟墩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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