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河北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及承德、廊坊、保定、 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修复重建水文站 58 个,水位站 20 个,雨量站 5 个,巡测站 6 个及应急巡测队 3 个。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主要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节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5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发包人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测量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相关的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成果资料,并负责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批复所需的要件办理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 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如未查询到投标人名称,视为其信用无问题);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只可在本项目中任其中一职,不可重复计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4-01-1 2 09:00 至 2024-01-1 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1 10:00 ,地点为 河北省平台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中国河北、河北省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师大科技楼B座513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魏海涛 | 联系人: | 刘玉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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