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大穆村修建农田道路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项目概况 2021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大穆村修建农田道路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政府采购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段编号 : JSZC-320722-WCGC-C2024-0001
2、项目名称: 2021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大穆村修建农田道路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1401283.47 元
5 、最高限价: 1401283.47 元 ,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6 、采购需求: 2021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大穆村修建农田道路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30 天。
8 、建设地点:东海县房山镇大穆村;
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 、质量标准:合格
11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 CA 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 / 磋商 / 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连财购【 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 2023 】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苏财购 [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在有效期内) ;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3 年 12 月份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5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留存。 )
(2)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连建发 [2019]182 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 , 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见格式 )
(3)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0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 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磋商文件。) ;
3、 网址 :
<![if !supportLists]> 4、 <![endif]>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和地点
时间: 2024 年 01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if !supportLists]> 1、 <![endif]>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天内有效。
3.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
件处理。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
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
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海县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东海县房山镇驻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D13栋北楼一楼
联系方式: 时光阳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光阳
联系电话:
九、 电子招投标说明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4 年 01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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