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永新南站、井冈山东站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永新南站、井冈山东站建筑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0FW202400400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 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项目 已由 / 以 /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省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永新南站、井冈山东站建筑设计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简称“长赣铁路”)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之一的渝长厦(重庆-长沙-厦门)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湖南省东部和江西省西南部,西起湖南省长沙市长沙西站在建常益长铁路,向东南途经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境内,至终点赣州市,在赣县站东端接赣瑞龙铁路。长赣铁路全线长429.5公里,全线设站11座。在江西省设永新南站、井冈山东站,永新南站站房建筑规模按7200平方米控制,井冈山东站站房建筑规模按12000平方米控制。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中标人同代建单位签订永新南站、井冈山东站站房及站台雨棚等相关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号: CG05,CG06,
2.1 CG05,工程数量为:站房建筑规模7200平方米,里程/范围:/。
2.2 CG06,工程数量为:站房建筑规模12000平方米,里程/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 CG05
投标人必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中境外注册的设计机构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的资质,业绩要求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等同),且具备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主持过国内外交通建筑设计项目的设计经验;建筑专业主设计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等同)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等同)。(2)招标人按标段对技术方案得分排名前6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支付补偿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获优胜方案的投标人每家支付补偿金20万元人民币(含税),对其余投标人每家支付补偿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招标人对中标人不支付补偿金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是指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设计机构 。
,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是指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设计机构 。
3.2标段编号: CG06
投标人必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中境外注册的设计机构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的资质,业绩要求为: 须具有2019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国内外交通建筑设计项目的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是指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设计机构 。
,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是指境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与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设计机构 。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提出投标。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等同),且具备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主持过国内外交通建筑设计项目的设计经验;建筑专业主设计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等同)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等同)。(2)招标人按标段对技术方案得分排名前6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支付补偿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获优胜方案的投标人每家支付补偿金20万元人民币(含税),对其余投标人每家支付补偿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招标人对中标人不支付补偿金 。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01月15日 14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9日 16时00分 ,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平台招标文件(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
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或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北京市中心良乡市场指定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6.2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或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服务平台( [ggzyfw.beijing.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
邮 编: 100038
联 系 人: 王彦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日期: 2024-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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