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820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0-370800-04-01-98016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石佛泵站)项目EPC | |||||||
项目地点 |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石佛泵站)项目EPC,结合城区排水现状,按照设计规范,确定老运河石佛泵站设计流量为 49m3/s,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进水渠道388m、泵站6台、配套工程、出水口等。 | |||||||
招标范围 | 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石佛泵站)项目从设计到后期施工和质保期的保修工作。 | |||||||
招标项目规模 | 结合城区排水现状,按照设计规范,确定老运河石佛泵站设计流量为 49m3/s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进水渠道 388m 、泵站 6 台、配套工程、出水口等。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7960 万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67053260.8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相应工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10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含 2 家),且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 4 - 01 - 15 —202 4 - 02 - 05 09: 3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 :4430/JiNing)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 02 4 - 02 - 05 09: 3 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 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4430/JiNing ; 济 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443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 15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洸河路 117号仙东商务楼三楼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系统 “建设 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 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 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 石佛泵站 ) 项目 EPC 招标已由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济审政投 [2023]6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 招标项目编号: E3708010374005820002 2 、工程名称: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 石佛泵站 ) 项目 EPC 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4、工程投资最高限额:687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548.17万元。 5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老运河城区段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 石佛泵站 ) 项目 EPC ,结合城区排水现状,按照设计规范,确定老运河石佛泵站设计流量为 49m3/s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进水渠道 388m 、泵站 6 台、配套工程、出水口等。 6 、招 标 人: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 15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洸河路 117 号仙东商务楼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的电话: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1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 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相应工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10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含 2 家),且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01 月 15 日 —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 :4430/JiNing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山东省网、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 。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4 年 01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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