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县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
辽宁
-锦州市
辽宁省义县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蔬菜)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义县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蔬菜)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727-00005
项目名称:辽宁省义县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蔬菜)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 元 ) : 20,000,000.00
最高限价( 元 ): 20,000,000.00
采购需求: 购置数字设施农业基地安装温室环境监测控制系统、智慧灌溉系统等软硬件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 月 17 日 8时00分 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投标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 024 年 2 月 6 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六、开启
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上自行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因未报名并采购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 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 如 U盘 、 光盘、移动硬盘等 )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 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 供应商 自行负责。
十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义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10100675814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 女士
电 话:
202 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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