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金寨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第 2包中标 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AHYZ-CG-2023176 -2
二 、 项目名称: 金寨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第 2包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 378号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204室
中标 金额: 1667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高周波止血钳、一次性使用黏膜切开刀等 品牌: 奥林巴斯、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 FD-410LR/FD-411QR、KD-650L/KD-650Q 数量: 8把、6把 单价: 1850.00元、195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新芹 、 张俊涛、权霞良、陈友权、倪序美、宋承富、刘孝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人民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寨县天堂湖路与抱儿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 4号楼8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