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大道上段综合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临港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 -天螺寺路)综合市政工程已由“宜高经发【202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临港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 -天螺寺路)综合市政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
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田家河片区,起点为田家河大道,终点为天螺寺路。全长约6711.509米,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消火栓)、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土石方工程和绿化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为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4、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 -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 ](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同时担任了其他项目总监,则必须在本项目设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具备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3年 8 月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 )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202 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2 月 1 日下午 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宜昌市中心70 1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进入“宜昌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 4 年 1 月 22 日,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 39-6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006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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