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公告
陕西
-安康市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的潜在 投标人 应 可在安康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 4 年 2 月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ZJ-AK-2024005
项目名称: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450000.00元 | 450000.00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 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安康高新区水田沟、新义村等四村 “和美乡村”一期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 4)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 202 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 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 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 2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
(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述材料)
( 7 )投标 投标人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 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 4 年 1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 : 0 0:00至12:00:00,下午1 2 :00:00至17: 0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0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2 月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 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 4 年 2 月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投标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838679559 @qq.com)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版)》。5、各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6、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称: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 ;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 4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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