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XDC2024-ZB-03
项目名称: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24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24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24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47,600.00 | 4,247,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政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 2)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 6) 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税收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 5 日至 2024年01月 31 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 下午 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陕西省、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3.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西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4.其他事项
( 1)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平台,,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 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ml
(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昭慧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 8楼8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 工
电话: 029-86 25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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