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自动化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安徽
项目名称
京仪自动化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3FJ2273
标段名称
京仪自动化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3FJ2273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器1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65080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李强
证书编号: 20111103983
证书名称:
工期(天)
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服务;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完成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 10 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具体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节点进行。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联想创新产业园 (天津)项目 ;
加分业绩: 1.联想创新产业园 (天津)项目;2.万联科技国际云数据产业基地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联想创新产业园 (天津)项目;
加分业绩: 1.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 (四期);2.联想创新产业园(天津)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624702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金虹
证书编号: 20123102375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服务;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完成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 10 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具体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节点进行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龙港市新能源 2.5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项目 ;
加分业绩: 1.龙港市新能源2.5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项目;2.海康威视安防产业基地(桐庐)二期续建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龙港市新能源 2.5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项目;
加分业绩: 1.龙港市新能源2.5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项目;2.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厂房及相关配套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9066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孙世胜
证书编号: 20063400344
证书名称: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工期(天)
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服务;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完成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 10 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具体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节点进行。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潍坊高铁新片区综合医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项目;
加分业绩: 1.亳芜园区C-100地块电子信息产业园 ; 2.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潍坊高铁新片区综合医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项目 ;
加分业绩: 1.亳芜园区C-100地块电子信息产业园 ; 2.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