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8日 09时03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2024-ZZGC-051
项目名称: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93,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793,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排水施工 | 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3,200.00 | 3,793,2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竹峪镇谭家寨村等5镇5村农田水利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0、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12、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09时03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09时03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在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将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通过邮箱发送至“” 进行报名,在收到邮箱回复的报名表格式并填写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 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话: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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