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消防站采购消防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赤峰市
项目概况
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消防站采购消防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GL-2024-004
项目名称: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消防站采购消防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消防站采购消防车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8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消防车 | 举高喷射消防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0 | - |
1-2 | 消防车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1-3 | 消防车 | 25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0 | - |
1-4 | 消防车 | 泡沫消防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1-5 | 消防车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交齐全部车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辖区赤峰市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政采不见面开标大厅-4工位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6号2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林潢大街南、大板路西、赤峰六和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连胜
电话: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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