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202401FJ-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宜城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宜城市龙头办事处春丝路与铁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 4475.25平方米。其中:1#、2#楼总建筑面积 2515.99 平方米,五层、局部壹层;3#楼总建筑面积1930.97平方米,三层,(其中地上1632.19平方米,地下298.78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 28.29平方米。主要为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等,项目同时配套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庭院绿化、道路、场地硬化等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9 合同估算价:90546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业绩。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或声明书) (5)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9)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上发布。宜城市信息(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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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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