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交通运输局增设新增县道公路路侧护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
-宜宾市
项目概况
增设新增县道公路路侧护栏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262024000016
项目名称:增设新增县道公路路侧护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符合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珙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4层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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