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建设项目建筑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 (方案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612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 (方案设计)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提前核准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额为 20500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项目地块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约43000平方米,其中:首都规划展览馆地上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地上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约106000平方米,其中:首都规划展览馆地下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49000 ㎡ ;建筑高度: 首都规划展览馆35米,共享序厅20米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完成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及相关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甲级及以上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2)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下简称“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推举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申请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书应作为联合体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成员的增减、更换或其各成员方自身资格条件的变化,将会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申请资格预审,否则与其相关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无效。 。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 ,投标补偿: 500000 元。
五、资格预审方法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8 个。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1-31 09:30:00 至 2024-02-19 17:00:00
获取地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 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文件售价: 400 元。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6 16:00: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一)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提前核准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开展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批准建设。 (二)补充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许可或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参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4】78号文)的要求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港澳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三)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北京市服务平台(全国平台(北京市)ggzyfw.beijing.gov.cn)、网站上发布。 (四)设计周期:方案招标阶段设计周期约60日历天。 (五)投标补偿金:1.招标人将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支付投标补偿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按规定不被接受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此笔投标补偿费用,补偿金的标准如下:(1)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补偿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税费)/每个投标人;(2)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补偿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税费)/每个投标人。2.投标补偿金的支付:详见资格预审文。 (六)知识产权、方案设计合同及后续工作、语言、解释权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回执单。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及资审评审地址(北京市综合分平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联系电话 :8915137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规划展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20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杨志远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招 标 人: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25号 | |||
联系人: 和 | |||
电话: 010- 67107707 | |||
电子邮件: |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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