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高效液相色谱仪
重庆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高效液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下称 “迁建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 ( 项目代码: 2110-500113-04-01-886659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EPC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高效液相色谱仪 (下称 “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界石组团 D分区D7-1/0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需购买的高效液相色谱仪主要用于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供生产使用。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3 045 000.00元 。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 9套 ( 台 ) 高效液相色谱仪的(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软件、系统集成、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最低基本要求): 合同签订后 6 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5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将验收合格的货物交付买方。上述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货物生产、运输、装卸、验收、交接、安装、测验、试运行、验收、撤离现场、验收资料递交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质保期(最低基本要求):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的次日起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接受所投标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 1)制造商
( 2)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注: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下同)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2-0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熊老师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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