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压片机项目-高速压片机
重庆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压片机项目-高速压片机(标段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下称 “迁建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 ( 项目代码: 2110-500113-04-01-886659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EPC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压片机项目 -高速压片机(标段二)(第二次) (下称 “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为重新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界石组团 D分区D7-1/0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需购买的高速压片机(低熔点 60万片/h+易掉粉45万片/h)主要用于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供生产使用。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2 83.3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 [(1) 高速压片机(低熔点 60万片/h)、 ( 2 )高速压片机(易掉粉 45 万片 /h ) ]的(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软件、系统集成、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最低基本要求):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5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将验收合格的货物交付买方。上述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货物生产、运输、装卸、验收、交接、安装、测验、试运行、验收、撤离现场、验收资料递交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质保期: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的次日起 12 个月(最低基本要求)。
2.7 (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情如下表。
标段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主要设备内容 | 合同估算金额 |
标段一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压片机项目 -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标段一) ( 第二次 ) |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 40万片/h) |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142.30万元 |
标段二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压片机项目 -高速压片机(标段二)(第二次) | 高速压片机(低熔点 60万片/h +易掉粉45万片/h) |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283.36万元。 |
( 2)标段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排名均为第一,则由评标委员会仅保留其为其中投标总价最高限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异议、投诉处理中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接受所投标高速压片机设备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 1)制造商
( 2)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 标段 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 2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下同)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2-0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熊老师 | 联系人: | 刘女士、任先生、彭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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