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南谯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cznqcg20240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谯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资格性审查中 3.2主要提示调整为:在检验资格审查材料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查看并检验资格审查材料中相关资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符合性审查中 4.1评审细则调整为:投标文件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
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关于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全部修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1.6:违约责任中第1.6.1、1.6.2 调整为: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2024年2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更正公告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故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 3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亚东新城国际大厦 91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055 0-33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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