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徐汇区
项目概况
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HXM-00-20240126-1032
项目名称: 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预算编号: 0423-W129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5900元 ( 国库资金:10059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05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59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在收到施工图及相关文件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期限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时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含超限)一类且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3)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3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1号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单位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单位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龙华西路2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穗华
电 话:
[潜在供应商]#/acquirepurfile/detail?projectId=6350e7b1cfc4c9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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