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南扩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南扩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项目编号
H5GC24A01G004
招标人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322437621.45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10900000.00元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 18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1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770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成员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770日历天
地 址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狮乡皖江大道 77号绿地紫峰大厦B座32层
成员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管委会 1号楼
投标价(元)
人民币: 284035300.74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10900000.00元
项目经理
章利文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需解锁00354
技术负责人
罗志军
质量标准
合格, 且确保 “黄山杯” 、 争创 “鲁班奖” (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①梁苑春天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合肥市滨湖新区南宁路中小学施工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①肥东县浍水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成员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770日历天
地 址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 353号
成员方: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 675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 284295907.72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10900000.00元
项目经理
王木海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湘 需解锁00218
技术负责人
曾邵丰
质量标准
合格, 且确保 “黄山杯” 、 争创 “鲁班奖” (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①店埠镇棚户区改造畅和家园二期安置小区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南县人民医院异址新建项目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①滨湖菊园工程施工一标段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成员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770日历天
地 址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新城人民路 60号
成员方: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 50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 283003500.30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10900000.00元
项目经理
谭灵君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 12320需解锁
技术负责人
周端明
质量标准
合格, 且确保 “黄山杯” 、 争创 “鲁班奖” (或 “国家优质工程奖” )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被评为二?二一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企业业绩
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 4 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