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城乡智慧水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长阳城乡智慧水务项目作为 长阳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子项目, 已由长发改审批 [2022] 25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项目业主为 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 城乡 智能水表 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 。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阳城乡智慧水务项目(城乡智能水表采购)。
2、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 长阳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 的子项目长阳城乡智慧水务项目采购 所需的 NB智能水表及超声波水表 , 包含安装、网络模组及流量网卡 ,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范围内 水表 的生产、运输供货、保管、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6 个 标段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供货安装 地点 | 数量(块) | 备注 |
1 | 龙舟坪镇 (不含主城区) | 各标段均暂定数量 5000块(其中DN15规格2000块,DN20规格3000块) | NB智能水表 |
2 | 大堰乡、都镇湾镇 及 鸭子口乡 | ||
3 | 磨市镇、资丘镇 | ||
4 | 榔坪镇、渔峡口镇 | ||
5 | 贺家坪镇、高家堰镇 | ||
6 | 火烧坪乡及全县海拔 6 00米以上用户 | 超声波水表 |
4、履约 期限: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表 生产制造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 NB智能水表或超声波水表)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检验合格 。
4 、 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平台(湖北省)-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 [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 工业 ”。
8、 本项目共计 6 个 标段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 标段 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交易主体-长阳县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 [2020]23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27 日 09时 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 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 4 年 2 月 5 日 。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信息网》、《宜昌市信息网》、《湖北省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 胡建军
异议联系电话:
2.招标人: 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51号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胡建军
联系电话: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 6-203 号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联系电话: 0717- 5335612
5.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 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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