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安徽
-宿州市
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400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备案表( 2310-341323-04-01-786403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 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位于灵璧北部开发区,包含生产区厂房、综合楼、研发楼、员工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446217 平方米( 669.325 亩),总建筑面积 45577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2385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1916 平方米, 总投资额约 295348.4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259429.34 万元 ,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综合楼、研发楼、生产厂房、熔铸车间、分期建设厂房、地下汽车库以及变电所、门卫、室外公厕等其它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 1 ) 3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并满足正式运营条件。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完成设计 及图审工作。)( 2 ) 免费辅助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交付招商企业投入运营,中标人须安排至少 2 人免费辅助招商企业运营 2 年。
2.4 招标范围: 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及免费辅助运营期内的辅助运营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 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3 ) 辅助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 2 ) 施工负责人 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 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 施工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 ) 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施工作业承担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网( )网上。
4.3.1 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 CA 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
4.4 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 CA 办理机构,联系电话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2 月 2 7 日 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 2019 ) 13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灵璧县钟灵大道 |
8. 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全国平台(安徽省 ? 宿州市)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任、张哲文、王坦
电 话: 、 、
电子邮件: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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