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二道河子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辽宁
-抚顺市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宾县二道河子河道治理工程 监理 已由抚顺市水务局以 抚水审字 [2023] 86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宾县二道河子河道治理工程 监理
2、项目地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
3、资金来源: 中央 、 市 、 县配套资金 (资金比例:中央 80% 、市级10%、县级10%)
4、项目总投资: 5745.24 万元
5、项目规模: 新建二道河子河干流护岸工程 9段、长5184米 , 其中左岸 6段、长3878米,右岸3段、长 1 306 米。拆除重建二道河子河干流护岸工程10段、长5718米,其中左岸6段、长2650米,右岸4段、长3068米。干流回水段:新建支流红石河护岸工程 248 米,其中左岸194米,右岸54 米; 拆除重建支流哈山河护岸工程 612米,其中左岸302米,右岸310米 ; 新建支流罗圈河左岸护岸工程 318米 ; 新建支流金岗河护岸工程 3286米 , 其中左岸 1689米,右岸1597米。支流:新建支流金岗河护岸工程9332米,其中左岸5861米,右岸3471米 ; 新建金岗河支流那家河护岸工程 8066米,其中左岸3376米,右岸4690米。新建防汛路5048米 等工程监理
三、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
1 、 工期 : 2 02 4 年 3 月 30 日 -202 4 年 11 月 30 日, 245 日历天 (以实际签订的 施工 合同为准 )
2 、质量标准:合格
3 、 招标控制 价: 700644 元(工程监理费费率 1.7%)
4 、投标保证金: 0.7万元
5 、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四、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部)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及以上 ] ;
3 、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 监理 的能力 ;
4 、凡被 “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 不得 参与本工程投标 。
五、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地址:在辽宁省指定栏目招标文件。
2、获取时间: 202 4 年 2 月 6 日 10 : 00至202 4 年 2 月 19 日 16 : 00。
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六、本次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2 月 29 日 9 : 30 时 。
2、开标地址:抚顺市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七、本次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网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八、本次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网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 。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辽宁省、辽宁省网 。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 A座10楼
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季 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 21-1号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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