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000102802120002 的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23〕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37947.6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722.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225.61平方米,项目面积以双方最终确定且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急诊楼、医技综合楼、住院楼、感染楼、干部病房(保健楼)、科教楼、医护宿舍楼、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中心等,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为282911.48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动工之日起39个月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107000000 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829114800 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9月 。
2.7.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方案报招标人审批,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中间成果资料,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详勘钻探工作,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报告。当现场局部满足勘察条件时,勘察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进场钻探施工,勘察人不得以未全部提供场地为由拒绝招标人指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 勘察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 (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6 20:00:00 至 2024-02-19 23: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03-13 09:45: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 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03-13 09:45:00 ,提交地点 (开标地点) 为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4499663 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邮编: 350005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连工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1 ,邮编: 350003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庄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以福州市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
帐户名称: 福州市服务中心
帐 号: 以福州市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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