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镇丰士5#地块三期15#~34#桩基工程
浙江
-嘉兴市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官镇丰士 5#地块三期 15#~34#桩基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 官 镇 丰 士 5# 地 块 三 期 15#~34# 桩 基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401-330481-
04-01-14620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中 崛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中 崛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正 大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盐 官 镇 丰 士 5# 地 块 三 期 15#~34# 桩 基 工 程 ( 标 段 名 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4629.6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4629.6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4119.57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约 142 户 农 户 安 置 房 的 室 外 道 路 、 强 弱 电 、 给 排 水 、 桩 基 、
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地点:
位于盐官镇丰凌路南侧、东三里港西侧 。
2.2 招 标 范 围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包 括 15# 房 ~34# 房 共 20 幢 连 排 ( 其 中 15# 、 24# 、 25# 、 34# 为 二
连排,其余房为四连排)的桩基工程。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 19#、20#、29#、30#桩基采用Φ500
钻 孔 灌 注 桩 , 设 计 有 效 桩 长 33-35 米 , 总 根 数 308 根 , 总 长 度 10472 米 ; 15#-18# 、 21#-28# 、
31#-34# 采 用 Φ 400 先 张 法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管 桩 , 设 计 有 效 桩 长 33-35 米 , 总 根 数 1084 根 , 总 长
度 37472 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1000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 自
2019-01-01 以来 承接 过
已竣 工的 单独 桩基 工程 施工 业绩 1个 及以 上( 单个 合同 价要 求70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 2019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和 施 工 合 同 和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三 项
均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1-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上 述 3. 9-3. 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自行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4 年 2 月 07 日至 2024 年 3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4-03-01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中 崛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 江 正 大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海 宁 市 盐 官 镇 建
设路 50 号
地 址:
海宁市西路 459 三楼
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人:
金女士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
邮 箱:
/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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