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大邑县第二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01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第二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1,151,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大邑县第二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示服务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内关于服务要求的所有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9日 |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以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标准的所有内容。 | 1,151,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利君 、 林资强 、 肖林萍 、 邓民新 、 王丽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项目实际中标价核算代理费后下浮50%计,由供应商支付。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核算代理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收取 ,计算如下:1.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下时,代理费=(中标金额*1.5%)/2万元,保底为6000元。 2.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时,代理费 ={(100*1.5%)+(中标金额-100)*0.8%)}/2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0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金额为:128.1万元
2.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 电话:需解锁。
3.计划备案编号:51012923210200001486[2024]000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
地址: 大邑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20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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