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都督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重庆
-丰都县
丰都县都督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都督水库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都督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一座具有场镇供水和灌溉的小( 2 )型水库工程,水库总库容约 25.2 万立方米, 包含水库工程、灌溉供水管道工程、附属工程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803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4161.2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326.3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丰都县都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及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 日历天。
( 1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 2 )可研报告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
( 3 )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 1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 2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丰都县)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丰都县)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2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2-2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丰都县)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和重庆市网(丰都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0 号铂金时代 5F-1 | |
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人: | 周静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0014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2月20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