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老船厂1900代建道路工程监理
安徽
-芜湖市
项目名称
芜湖老船厂 1900代建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21GC2024SZ2324
标段名称
芜湖老船厂 1900代建道路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21GC2024SZ232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滨江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街道长江中路华强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董工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费率( %)
0.62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雷净
证书编号: 44009399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 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长丰县凤麟路 (魏武路-淮南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寿县新桥产业园道路扩展工程 (一期)监理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 (总监) 业绩
加分业绩:东海道南段工程监理 ;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奖项
投标人:长丰县凤麟路 (魏武路-淮南北路)建设工程 : 获 2023年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 ; 红荔路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 获 2022年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 ; 集美新城白石片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 : 2019年厦门市建筑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 ;
项目负责人(总监):获 2021年深圳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费率( %)
0.58
项目总监
田冬冬
证书编号: 34006126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 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淮北市高铁新区路网项目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舒城县城区 “畅强补"和园区“两个基本满足”基础设施提升建设一期开发项目--龙潭北路(龙津大道-万华佛路)、古城北路(周瑜大道-S330)白改黑工程、春秋北路(三里河路-桃溪支渠)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 (总监) 业绩
加分业绩:金寨县金刚台路 (天堂湖路至金岭段)工程和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 (含纬一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 -创新大道(景明路-龙安路)、杭埠玉兰路(锦绣大道-官圩路)、龙安路(锦绣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奖项
投标人:怀远县 2016年实施市政道路PPP项目-XE3路、XS6路(原名XS5路)、XS7路(原名XS6路) : 荣获 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项 ; 淮北符夹铁路复线电化(扩能)配套路网工程 : 荣获 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项 ;
项目负责人(总监):荣获 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费率( %)
0.64
项目总监
王中尧
证书编号: 41003263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 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中牟县广惠街道路工程监理 ;
加分业绩:郑州市民文化服务区 18条道路ppp项目施工监理(第六标段)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 (总监) 业绩
加分业绩:淇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丰茂街等 28条道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监理一标段 ;
奖项
投标人 : 郑州市民文化服务区 18条道路ppp项目施工监理(第六标段) : 河南省市政金杯奖 ;
项目负责人(总监): 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监理工程师;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抽取的系数: /
2、 样本值单位 : 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需解锁 、 需解锁
3、 基准价: 0.65%
4、 其他:评标基准价采用方法二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