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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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邢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邢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新建防火道路70条、124.7km(占建设项目总里程90.41%),改造防火道路9条、13.2km。配套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 建设地点:信都区、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部分乡镇。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 招标人:张志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绘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土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2)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如未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需在中标后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3 00:00 至 2024-02-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邢台市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林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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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188号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志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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