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吉林
-松原市
变更公告
一、 项目名称: 吉林省扶余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国债高标)六标段
二、项目编号: SYS20240207NTGC18001(JLSZK-202402)
三、变更内容:
1.原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5000 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应为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担保公司执行吉林省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3】7号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 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5000 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 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注: 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中心》网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扶余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扶余市圣德街与惠民路交汇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外滩路 1122号班芙小镇1号楼商企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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