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110kV熙都联甲线益丰支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广东
-佛山市
评标公告
项目编码
E4406000001004472011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5-440606-04-01-61065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甲线益丰支线工程 | ||
公示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甲线益丰支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2月26日 | ||
评标情况 | 推荐 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需解锁 为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一 | 广东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5440388.16(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志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需解锁4298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14)0004818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110kV熙都联甲线#2-#7段等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期);220kV容桂站出线容桂北侧110kV接线电缆工程(马岗段);佛山110 千伏凤山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益丰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佛山110千伏水口输变电工程;佛山110千伏苏溪输变电工程、佛山220千伏甫珀(勒流)输变电工程施工。 | ||
定标候选人二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5537700.74(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潘崇杰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0720080497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04)0023237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中山220千伏小榄站增容改造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 | ||
定标候选人三 | 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5549414.73(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麦源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需解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0)0000270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鹤山工业城B区专用车基地项目对110KV彩江甲乙线迁改工程(二期)。 | ||
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曾水清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7日 00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00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项目编号:GC2024(SD)XZ0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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