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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大道及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4-02-2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山湖大道及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0760

项目名称:松山湖大道及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770,833.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24,824.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224,824.5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本项目实行每年一签,根据上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签订下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二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三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6,495,120.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495,120.6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本项目实行每年一签,根据上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签订下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二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三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合同包3(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4,797,695.2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97,695.2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本项目实行每年一签,根据上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签订下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二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三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合同包4(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53,193.5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53,193.55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本项目实行每年一签,根据上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签订下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二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三份合同的服务期为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投标人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投标人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3(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投标人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4(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投标人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松山湖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1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4(港口大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操作;代理机构将在东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进行开标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信息媒体同步发布: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html );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电 话: 、23668078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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