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度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公开 招标公告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度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平台(网址: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3 月]%EF%BC%89%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2%E5%B9%B48%E6%9C%88) 25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从泰安市平台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SJ-SHZC-240228-01 -01/02/03/04/05/06
2.项目名称: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3.项目内容:对泰城约47.5万户居民按照招标人 《地上燃气设施施工、维修技术指引 (DM-12)》《泰山港华 居民用户 定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泰山港华 居民用户 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及流程 》《泰山港华 居民用户 户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标准》《户内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所列各项规定完成居民用户 安全检查 工作 ;对经营区域内居民用户进行 通气点火 工作;完成在 安全检查 及通气点火时所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奈河以东、东岳大街(莱泰高速)以北区域(含省庄镇部分、山口镇)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第二标段:奈河以东、东岳大街以南, 泮河大街以南,青年路以东, 青兰高速以北区域(含邱家店镇、省庄镇部分)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第三标段:奈河以西、京沪铁路 ( 辛泰铁路 ) 以北、长城路以东区域;长城路以西、泰山大街以北、泮河(粥店路)以东、 环山路 以南区域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第四标段: 奈河 ( 青年路 ) 以西、京沪铁路 ( 辛泰铁路 ) 以南、青兰高速以北、长城路以东区域;长城路以西、泰山大街以南、泮河以东、泮河大街以南、万官大街以北(东)区域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第五标段: 泮河大街 以北, 泮河以 西 , 粥店路 以西 区域 ( 含道朗镇 )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
第六标段:青兰高速以 南南部高新开发区、徂徕镇区域居民用户安全检查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公告时间: 2024年 3 月 01 日至 2024年 3 月 07 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综合服务受理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 3 月 25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山东省网、 泰安市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 245号
联系人: 于经理
联系方式: 0538- 82107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 1号中天大厦303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具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监督单位: 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科
联系电话: 0538- 698708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