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河道治理防汛基础设施修复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河道治理防汛基础设施修复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2023】1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鸡泽县;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洺河六方渠下游橡胶坝1座、滏阳河刘庄橡胶坝1座、洺河右堤沙阳渠分洪闸1座;维修加固西关闸;重建毛官营村北桥1座。
2.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且设计还应达到相应设计深度;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1.6本项目招标采用双盲+分散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前期、初设和施工图全阶段)、要件办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和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1 00:00:00 至 2024-03-07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鸡泽县服务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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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鸡泽县九鼎西路55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万浩国际16号楼2018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科长 | 联系人: | 高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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