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
河北
-保定市
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 忻 高铁(清苑段)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 【 2024 】 项目 006 号批准建设,并由 保定市清苑区 发展和改革局 以 ZB-审核2024006 核准招标,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乡梁庄安置区
2.1.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建 2幢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8311.98㎡,包括2幢7层住宅约8311.98㎡,小区道路两侧规划地上停车位,相应的绿化、室外配套及小区外通行便道
2.1.3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完毕止
2.1.4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 设计、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 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建筑工程 监理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3. 4 财务要求;应具有 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9:00至 2024 年 3 月 8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同时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人需办理河北CA用于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招标通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2、潜在投标人需要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随时查看是否有澄清、修改、补正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投标或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13 时 40 分 ,地点为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河北省、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清苑乡城东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 1714号公园时代S3-4号304室
邮编: 071199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书记 联系人: 赵泽腾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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