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河北
-保定市
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梁庄安置区建设项目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 【 2024 】 项目 006 号批准建设,并由 保定市清苑区 发展和改革局 以 ZB-审核2024006 核准招标,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乡梁庄安置区
2.1.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建 2幢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8311.98㎡,包括2幢7层住宅约8311.98 ㎡ ,小区道路两侧规划地上停车位,相应的绿化、室外配套及小区外通行便道。
2.1.3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10日历天
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结束
2.1.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和安装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 1)设计资质: 具有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
( 2 ) 施工资质: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3.3.1 设计负责人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3.2施工 单位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 (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提供一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的已完工的建筑工程类 EPC 项目 业绩 。(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标注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单日期为准。)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4财务要求:提供 2022年度 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两 家 (含);(如联合体投标, 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 2 )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 )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4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9:00至 2024 年 3 月 8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同时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人需办理河北CA用于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招标通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2、潜在投标人需要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随时查看是否有澄清、修改、补正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投标或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3月25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清苑乡城东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 1714号公园时代S3-4号304室
邮编: 071199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书记 联系人: 赵泽腾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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