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固原市
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 7-9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 2024 】 1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修复、林业基础道路建设。
2.1.1 人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 552.1 亩,其中陈靳乡 504.1 亩,山河乡 48.0 亩。选择树种为云杉、油松、白桦,栽植云杉 (H>1.0m)23976 株 ; 云杉 (H ≥ 1.5m)13634 株 ; 油松 (H ≥ 1.0m)15984 株 ; 白桦 ( φ≥ 3cm)7690 株。
2.1.2 未成林抚育提升: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 2861.9 亩,陈靳乡 13.2 亩,山河乡 2809.1 亩,温堡乡 39.6 亩,主要采取补植、扩穴等措施促进未成林郁闭成林。补植树种选择云杉、油松、五角枫、白桦,栽植云杉 (H ≥ 1.5m)23991 株 ; 云杉 (H ≥ 2.0m)2297 株 ; 油松 (H ≥ 1.0m)10747 株 ; 油松 (H ≥ 2.0m)15329 株 ; 五角枫 ( φ≥ 3cm)67658 株 ; 白桦 ( φ≥ 3cm)45963 株。
2.1.3 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 22731 亩,陈靳乡 2683.2 亩,凤岭乡 643.9 亩,山河乡 14773.5 亩,温堡乡 4534 亩,奠安乡 96.4 亩,主要通过采取补植、卫生伐、修枝、扩穴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森林正向演替。补植树种选择云杉、油松、五角枫、白桦,栽植云杉 (H ≥ 1.0m)33378 株 ; 云杉 (H ≥ 1.5m ) 138890 株 ; 云杉 (H ≥ 2.0m)291375 株 ; 油松 (H ≥ 1.0m)54147 株 ; 油松 (H ≥ 2.0m)230670 株 ; 五角枫 ( φ≥ 3cm)289657 株;白桦 ( φ≥ 3cm)290589 株。
2.1.4 林业基础道路建设:建设林业基础道路共 45.24 千米,其中 : 维修防火道路 25.93 千米,新修临时施工便道 19.31 千米。
2.2 建设地点:陈靳乡、凤岭乡、山河乡、温堡乡、奠安乡;
2.3 计划工期: 10 个月(养护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0 个标段,为别为:
1-10 标段: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修复、林业基础道路建设。
11 标段:本项目 1-10 标段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10 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10 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11 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上述 11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2 09:00 起至 2024-03-07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 1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 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 2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网“澄清 / 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一标段至三标段: 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四标段至六标段: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七标段至九标段: 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标段至十一标段: 2024 年 03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详细开标时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中国”、“固原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人民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联 系 人:薛新乐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鸿曦悦海湾 C 区 1 栋 2 层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张欣、开博辉、毛利、黄红霞
电 话: //
2024 年 03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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