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公立卫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2000146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办大梁村二十四组19号19栋1单元1层2室 | 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有食材,含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腌腊制品、卤制品等相应配送服务。 | 1、配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规定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食品及原料符合34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等相关服务标准。 | 40,000.00 |
1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有食材,含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腌腊制品、卤制品等相应配送服务。 | 1、配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规定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食品及原料符合34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等相关服务标准。 | 250,000.00 |
1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有食材,含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腌腊制品、卤制品等相应配送服务。 | 1、配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规定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食品及原料符合34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等相关服务标准。 | 130,000.00 |
1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有食材,含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腌腊制品、卤制品等相应配送服务。 | 1、配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规定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3、食品及原料符合34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等相关服务标准。 | 1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军(采购人代表) 、 曾庆伟 、 李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2、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3、监督部门联系电话:需解锁;4、本项目成交下浮率:11%,按成交下浮率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60万元。注:因本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金额处不能填写下浮率,故中标(成交)金额处填写为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公立卫生院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滨西路5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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