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行动项目
四川
-广安市
磋商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委托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对 中小企业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行动(欠发达地区)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四川和广安网采购文件
一、项目 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51008
2.项目名称:中小企业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行动(欠发达地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万元
5.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
(四)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 被列入以上名单的, 视同联合体 属于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磋商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供应商:在四川、广安网发布采购公告。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7月 1 日至2022年7月 7 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通过四川省及广安网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须在以上两个网站分别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获取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响应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 途径 、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 广安网 :登录广安网,点击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入口,登录 招标 文件 , 未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未按照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文件丢失、损坏而无法制作响应文件、参与 招标 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广安网-中心-业务- [广安新系统操作手册].shtml "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 ”,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 招标文件 需为 GAZF格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
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11 日 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市网 ,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交易系统将向上传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响应 文件解密时间: 2022 年 7 月 11 日 9:30-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凭制作响应文件所用的 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除因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外,否则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除响应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六、开启磋商
1.磋商时间: 2022年7月 11 日10 时 00分。
2.磋商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3.磋商方式: 在线磋商
本项目采用在线磋商、在线澄清。投标人在评审时需登录投标系统,在通知消息中收到在线磋商、在线澄清的通知消息时,投标人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在线回复。投标人需要在本项目项目流程中,点击 “在线磋商”、“澄清回复”菜单,在未回复中找到评委发起的磋商/澄清记录,点击回复按钮,回复之后进行签章确认操作(即完成签章并签章提交),提示提交成功则完成回复。相关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操作。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 竞争性磋商公告 在四川、广安网发布 。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广安市前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 广安市前锋区北城印象 7楼
项目经 办人员:吴 老师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 1号 )。
受理股(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傅女士 联系电话:
编审股(采购文件联系)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
评审股(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股(违法违规举报)联系人: 曾 女士 联系电话: 0826-288326 2
3、 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
4、 CA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
联系方式:
十一、 疫情防控 重要提示:
( 1)外地人员代表来前锋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和前锋区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 2)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登记)、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人员,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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