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浙江
-丽水市
答疑补遗
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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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更正: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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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更正: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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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安全鉴定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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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规则调整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安全鉴定项目业绩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高可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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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规则调整为:满足资格条件的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业绩每增加一项加1.5分,最多可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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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的截至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18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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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日9:00(北京时间)。
本公告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未提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浙江景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金垟路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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