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分公司左权电厂2024年1、2号机组射线及热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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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华能山西分公司左权电厂2024年1、2号机组射线及热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煤电一体化企业,一期建设2×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三大主机厂分别为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锅炉选用型号为DG-2141/25.40-Ⅱ7的墙式燃烧对冲布置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全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汽轮机选用型号为N600-24.2/566/566的超临界、单轴、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七级回热抽汽、间接空冷表面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选用660MW三相同步水-氢-氢冷却汽轮发电机。脱硫装置采用北京国电龙源公司的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本次项目为在2024年1、2号机组检修期间开展射线、热处理工作。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报价人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如遇甲方检修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核准证、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B级(含)以上资质。
-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可使用含II类放射装置及放射源)。
-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项300MW以上火电机组金属检测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人员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证书及本单位执业注册证书扫描件。须提供中标后现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的劳务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热处理人员:不少于3人。检测检验人员:每个常规检测机组最少配备3名检测人员,全部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RTⅡ或UTⅡ级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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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线上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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